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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利用公餘時間參加國內進修,每週得否再以事、補、休假等假別辦理進修事宜疑義

有關教師利用公餘時間參加國內進修,每週得否再以事、補、休假等假別辦理進修事宜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於102年10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020133263號函釋辦理。(請詳閱附加檔案教育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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