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宣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行政院為貫徹建立廉能政府,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使各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在處理業務時,有清楚分際,爰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又依上開要點,各機關登錄之請託關說資料,經法務部廉政署或中央二級以上機關政風機構篩選分析,因而查獲貪瀆不法案件者,應對相關人員予以獎勵。另規範對象就受請託關說事件未予登錄,經查證屬實者,應嚴予懲處。爰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法務部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
各機關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著有績效或違反規定,得在上開獎懲處理原則第五點所\獎懲額度範圍,核予獎懲。
檢附上開所列「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檔案並請同仁配合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