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止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104年12月31日止,請 查照。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30日台管財三字第1031140593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該基金人員,特與上開2家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延長1年,至104年12月31日止,目前貸款利率係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37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2.05%)機動計息。
三、檢附原函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份供參。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30日台管財三字第1031140593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該基金人員,特與上開2家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延長1年,至104年12月31日止,目前貸款利率係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37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2.05%)機動計息。
三、檢附原函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份供參。
瀏覽數:
分享

.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