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平時考核作業
為辦理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平時考核作業,本校正式教師於本(104)年1月起至104年6月止,如具有特殊優良蹟者,請填寫『教師平時考核特殊優良事蹟表』 (如附件) 並檢附相關證明(無則免附、敘獎令得免附), 於104年6月16日星期二以前送至人事室彙整,以為本次考核參據。
※ 上開事蹟表及相關考核規定如附檔,請自行下載查詢,或至人事室領表填寫。
※依據新竹縣政府97年6月26日府人考字第0970083596號函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及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本考核每學年辦理2次(1月初及6月初),並作為學年成績考核之重要參據
※ 上開事蹟表及相關考核規定如附檔,請自行下載查詢,或至人事室領表填寫。
※依據新竹縣政府97年6月26日府人考字第0970083596號函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及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本考核每學年辦理2次(1月初及6月初),並作為學年成績考核之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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