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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於104年6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400382471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函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業院於104年6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40038247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本次修正主要增列依災害防救法增列依災害防救法第二條一款目所列之非天然災害,及核子事故以其他人為或意外災害之準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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