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新竹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序

新竹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9月30日
發文字號:府綜法字第10501490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1050149063-Attach1.doc)
主旨:函頒「新竹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程
序」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件作業程序之訂定乃為新竹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於處理
國家賠償事件時,除應依國家賠償法及國家賠償法施行細
則規定外,就辦理程序上有所依循。
二、又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國家賠償事件,經協議賠償成立
者,得逕行決定之賠償金額詳如本作業程序第4點所載;
如協議賠償金額逾各機關學校得逕行決定之賠償金額者,
應報本府核定。
三、本件作業程序內容置於本府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法規
公告查詢─法規體系─法制類項下,同仁亦可自行下載參
閱。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