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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方案(草案) 意見回覆延長至106年2月16日(星期四)中午前

公告依據】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2月8日電子郵件
【內容】 考量各級公立學校正值寒假期間,為利各校人事單位聯絡教師,並使教師有充裕時間審思該草案內容,學校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意見彙整後,請於1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中午前傳至人事公務信箱(9856987@hc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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