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及宣導海報一案

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2月29日府人力字第1140403907號函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40025582號函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