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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3月17日起,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前往地區或國家(含轉機),並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後續人員健康管理等防疫作為

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前往地區或國家(含轉機),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3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90343796A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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