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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09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23906號函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之學校依照旨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格式如附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申請方式分別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請學校進行初審並將申請文件彙整後免備文,第1學期請於112年10月6日(星期五)前向本局提出申請,信封上請註明(申請112-1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第2學期申請時間則於113年4月期間向本局提出申請,本局將另函通知。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獲獎期間為112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5日(近一年內),惟申請期間為113年4月及5月期間,屆時本局將另函通知。
四、相關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分別洽詢長億高中承辦人員: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陳先生,電話:(04)22704022分機108。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游小姐,電話:(04)22704022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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