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本府辦理「115年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班」,鼓勵公務同仁踴躍參加。
一、為加強本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與宣導,以深化其行政中立觀念及培養機關善治文化,希冀藉由提供專業資訊,透過講師授課分享,深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事宜,並期同仁持續重視此議題,特規劃辦理旨揭講座,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講題:115年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班。
(二)時間:115年8月28日(星期五)9時至12時,計3小時。
(三)地點:本府F棟3樓簡報室二。
(四)講座:考試院考試委員呂秋慧。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開放報名,期限至115年8月26日或額滿為止。
二、參加對象:
(一)本府各處、所屬一、二級機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之公務人員,請依參訓名額分配表薦派人員參訓,所薦報人員無法參加時,請務必另遴員遞補。
(二)其餘機關學校自由報名,請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三、報名手續及結果:參訓人員經單位主管/機關首長(校長)同意後,請至本府智慧辦公入口網(IOP)/教育訓練系統報名。因名額有限,本府保留最終審核權(無現場報名);報名人員請於講座前3個工作日至IOP教育訓練/我的報名紀錄,確認報名狀態是否通過,並請錄取人員準時參加。
四、參訓人員於參訓期間需請假,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本府各處:請填寫研習請假單,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交至人事處。
(二)府外單位:請填寫研習請假單,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交至人事處,並向服務機關辦理請假手續,以符合差勤規定。
五、差假:本府以外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於會場辦理簽到,參訓人員應於是日上午8時50分前就座完畢。
六、學習認證:全程參與人員各核予3小時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七、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環保杯具等。
八、臨時停車證注意事項:
(一)本府所轄周邊行政區停車場之臨時停車,無採事後核銷方式辦理,且若誤停設置智慧停車柱之車格,仍須依臨停費率計時收費不得銷單。
(二)自114年度起本府人事處每日僅有10張臨時停車證額度,本縣所屬機關(學校),請使用本府交通旅遊處發給之115年度臨時停車證。
(三)如有臨時停車證需求,報名時請務必註記,並於上課當日至本府前棟1樓警衛室領取;未登記者,恕無法現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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